园区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相关安排,园区拟开展2017年中级职称初认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人事档案关系在高新区;
(二)申请人为首次申请职称认定;
(三)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此处3年是按年度算,不要求完整的3年时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可申报,或获博士学位当年即可申报;
(四)以考代评的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及土建系列,从2015年7月1日起不再进行直接认定中级职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五)职称初次认定无需通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也无需参加专技人员继续教育。
二、申报材料
(一)填写《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见附件),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两份,贴照片。
(二)学历学位证原件(外壳不必上交,如果硕士学位证为文科类专业,请同时提交学士学位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一张两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工作单位)。
(四)材料顺序依次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照片用回形针夹在材料上方。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将所有申报材料(含原件)装入资料袋,并在资料袋正面注明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单位、拟申报职称级别及专业、袋中材料明细,在资料袋底部注明姓名、所在单位,资料交由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集中报送。
(二)接收材料时间:10月9日-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地点:长沙高新区管委会主楼703室。
四、其它要求
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学历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审核盖章并签注“已核,**(审核人姓名)”,并在《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相应处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0731-88995125
长沙高新区职改办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