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长沙高新区高技能人才
培养资助奖励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根据《长沙高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奖励试行办法》<长高新管发(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长沙高新区高技能人才申报培养资助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2015年5月6日至5月26日
二、 申报地点: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三、 申报对象及方式见《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奖励服务指南》(附件1),需提交资料的相关表格样表见附件2。
联系人:丁芯 联系电话:85785381
附件1:《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奖励服务指南》
附件2:需提交的表格样表
2015年5月6日
一、资助奖励对象
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园区企业;参加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并获得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各层次技术能手(大师)。
二、服务窗口
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三、申请项目
(一)申请资助奖励园区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
1、申请条件
(1)企业必须是在长沙高新区已注册纳税,属于长沙高新区财税管理体制范围内的单位。
(2)企业建立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必须是符合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并经国家、省、市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国家级、省级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3)《长沙高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奖励试行办法》自2012年9月29日起发布,凡文件发布之日起后取得资格认证的才可申报奖励,已经申报奖励过的不得再重复申报。
2、资助奖励标准
园区企业建立的“技能大师工作室”,获批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一次性资助奖励5万元;获批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一次性资助奖励4万元;获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一次性资助奖励3万元;获批市级以上(含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后再获批更高级别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再按所获批高级别技能大师工作室对应的资助奖励标准与原来已获得的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奖励资金的差额给予一次性资助奖励。
3、需提交的资料
(1)《长沙高新区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奖励资金申报审批表》;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3)企业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二)资助奖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并获得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1、申请条件
(1)在长沙高新区财税管理体制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
(2)《长沙高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奖励试行办法》自2012年9月29日起发布,凡文件发布之日起后取得资格认证的才可申报奖励,已经申报奖励过的不得再重复申报。
2、资助奖励标准
凡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并通过职业资格认证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一次性资助奖励3000元;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一次性资助奖励4000元;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再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再按高级技师资助奖励标准与原来已获得的技师资助奖励资金的差额给予一次性资助奖励。
3、需提交的资料
1、《长沙高新区从业人员高技能人才资助奖励资金申报审批表》;
2、《长沙高新区从业人员高技能人才人员花名册》;
3、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4、高技能人才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5、高技能人才在单位参加三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详单,并加盖公章;
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批准成立文件)、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三) 资助奖励各层次技术能手(大师)
1、申请条件
(1)参加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主办的技能竞赛、技能比武,获得“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湖南省技能大师”、“湖南省技术能手”,以及“长沙市技能大师”、“长沙市技术能手”称号,在园区企业工作并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技能人才。
(2)《长沙高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奖励试行办法》自2012年9月29日起发布,凡文件发布之日起后取得资格认证的才可申报奖励,已经申报奖励过的不得再重复申报。
2、资助奖励标准
“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每人一次性资助奖励3万元;“湖南省技能大师”、“湖南省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每人一次性资助奖励2万元;“长沙市技能大师”、“长沙市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每人一次性资助奖励1万元;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技术能手(大师)称号后再获得更高层次技术能手(大师)称号的,再按所获得的高层次技术能手(大师)称号对应的资助奖励标准与原来已获得的技术能手(大师)资助奖励资金的差额给予一次性资助奖励。
3、需提交的资料
1、《长沙高新区技术能手(大师)资助奖励资金申报审批表》;
2、《长沙高新区技术能手(大师)人员花名册》;
3、技术能手(大师)获得者获批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4、技术能手(大师)获得者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5、高技能人才在单位参加三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详单,并加盖公章;
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批准成立文件)、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四、申请项目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申请。由用人单位对申报对象和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按申请类别要求准备好申请资料。
2、窗口受理及初审。申请资料报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初审核实、签署意见并盖章。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申请资料由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窗口收集后报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信息录入、签署意见、盖章并送高新区财政分局复核。
4、财政部门复核。高新区财政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其申报情况在高新区门户网和《高新麓谷》报刊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财政分局将资助奖励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及时将资助奖励资金按标准全额拨付或发放给资助奖励对象。
五、相关联系方式
1、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731-85785381
2、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联系电话:0731-88995620
附件2 需提交表格的样表
表1
长沙高新区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奖励资金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工作室名称 |
| 获批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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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地址 |
| 奖励金额 | 元 | |
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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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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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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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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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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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简介、技能大师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可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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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务中心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财政分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此表一式三份,经审批后,填报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分局各留存一份。
表2
长沙高新区从业人员高技能人才资助奖励资金
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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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人数 | 人(其中技师: 人 高级技师: 人) | 奖励金额合计 | 元 | ||||
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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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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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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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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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培养、认证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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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务中心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财政分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此表一式三份,经审批后,填报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分局各留存一份。
表3
长沙高新区从业人员高技能人才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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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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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 | 职业(工种) | 等级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职业资格认证时间 | 奖励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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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三份,经审批后,填报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分局各留存一份。
表4
长沙高新区技术能手(大师)资助奖励资金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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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手(大师) 获批人数 | 人(其中国家级: 人; 省级: 人;市级: 人) | 奖励金额合计 | 元 | |||
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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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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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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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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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能手(大师)教育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可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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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务中心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财政分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此表一式三份,经审批后,填报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分局各留存一份。
表5
长沙高新区技术能手(大师)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 | 职业(工种) | 等级 | 获批称号 | 获批时间 | 奖励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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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三份,经审批后,填报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分局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