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各孵化基地: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根据《长沙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长人社发[2019]58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20]10号)、《长沙高新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长高办通知[2019]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企业及职工对岗位提升培训的实际需求,努力打造“麓谷工匠”,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业职工(与园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培训内容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面向企业职工,开展与其从事的岗位相关或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职业(工种)范围为《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附件1)内213项职业(工种)。
三、培训主体
企业(仅限设立了由长沙市人社局认定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有职业技能办学许可)。
四、关于补贴
企业在职职工免费参加职业培训,参加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后,培训补贴按现行相关文件规定由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户补贴给企业或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参照附件1标准提高50%)。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原则上每人每年可免费参加不超过3次(含3次)不同职业或不同等级的职业培训。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收集时间
1、基层工会或单位人力资源部统一申报,报名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放。
3、企业有紧急培训需要,但自身单个工种需求不足40人的,可自行寻找其他企业进行拼班,以成班后的需求名单进行报送。为防止培训资源浪费,报送需求时需明确自身及拼班企业的学员组织及管理方式,保证学员到课率,若有企业学员因无故缺课导致无法结业的情况,该企业今后不再享受区内免费培训。
(二)培训安排
1、开班时间:需求报送经高新区初审确认后,将发送需求有效确认信息,具体开班时间由培训机构与企业自行对接。
2、培训机构选择:培训机构选择方式有以下三种:一是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人社局)向企业推荐培训机构,企业同意后可直接开班;二是企业在长沙市人社局公布的省、市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内(附件3)自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三是与市内相关职业院校合作,直接按企业需求开课。
3、培训时间:一个培训班培训时间段约为两周,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具体由企业或协商机构、院校调整好工学矛盾,组织学员按时参训),培训学校将结合各单位自身生产特点科学制定培训课程计划。考试由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会同省、市人社相关部门进行职业资格证考试,考试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该培训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4、考试及发证时间:由培训机构安排,根据结业考核情况而定。
六、培训组织及规模要求
1、支持园区117家龙头及骨干企业年内开设2个班以上。规模以上506家企业,年内可以按需组织1个班以上。
2、支持已成立或有意向申请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年内开设4个班以上。
3、支持园区内6大创业孵化基地,面向中小微企业职工年内各组织开设2个班以上。可统筹本基地内企业相关岗位技能提升需求组织开班。
4、原则上每班不少于40人。理论授课场地和实操场地均由企业与培训机构自行协商解决。
5、企业自行选择合作的培训机构,必须在区人社局进行开班备案,未进行备案者,不予补贴。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参照长沙市人社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20]10号)执行。
政策咨询:
区组织人事局(人社局):联系人:杜梨 电话:88995203
区党群工作局(总工会):联系人:李峰 电话:89755239
附件:
1、《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
2、《2020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申报表》
3、省、市公布合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目录
附件下载:
关于做好2020年长沙高新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pdf
附件1.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湘人社发[2019]17号文.pdf
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人社局)
长沙高新区党群工作局(总工会)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