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初创企业: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将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21〕10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21〕11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21〕1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初创企业(2016年1 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按照文件要求于2021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人社局)招聘就业培训处(长沙高新区尖山印象﹒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初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须提供各类证明、证件的原件核验,所提交的复印件用A4纸按顺序(做目录及分隔页)装订成册(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88995203 88995620
附件:
1、长人社发〔2021〕 10 号-创新创业带动项目.docx
2、长人社发〔2021〕 11 号-一次性创业补贴.docx
3、长人社发〔2021〕 12 号-经营场所租金补贴.docx
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人社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