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及员工:
为做好长沙高新区人事代理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认定工作,按照长沙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及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年初的工作计划,拟举办2013年长沙高新区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期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档案在本中心委托管理,本人学历所对应的工作年限达到以下条件,需在今年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代理人员均应参加培训。
(一)中专毕业满1年,即可认定“员级”;
(二)大学专科毕业满1年,并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即可认定“助理”级;
(三)大学本科毕业满1年,即可认定“助理”级;
(四)双学士或硕士毕业当年,即可认定“助理”级。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6月22日(周六),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附楼三楼大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根据长沙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科目为《低碳经济培训教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5月13日至6月14日(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缴纳培训费,领取《高等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185元/人(含书籍、资料、授课、考试、阅卷等费用)
六、报名地点: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乘916路、18路至麓泉路麓虹路口站下车)
七、注意事项:
(一)单位统一报名的,由单位人力资源部收集好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按名册统一上
报到本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二)个人报名的,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进行申报,如需代办则需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三)报名时发放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须按要求填写贴好照片并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连同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于培训当天交工作人员;
(四)培训书籍于培训当天发放,请自行携带签字笔和两寸的彩照1张。
联系人:彭露
联系方式:0731-88995120
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
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