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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湘江新区2024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复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2 15:43:22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持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按照《长沙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奖补办法》(长人社发〔2023〕33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复评和申报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24〕17号)要求,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湘江新区辖区内各孵化基地关于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复评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复评申报条件

长沙市人社局2023年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符合《长沙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奖补办法》(长人社发〔2023〕3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2024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申报条件

(一)设立在湘江新区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基地运营时间1年以上;

(二)基地实际使用面积1500㎡以上;

(三)在孵创业实体入孵前注册登记时间在5年以内,数量20个以上(含创业企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民非办企业、创业团队或创业项目等);

(四)提供5项以上孵化服务,有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会议室、洽谈室、产品展示厅等公共服务空间。

三、申报材料

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单位,于2023年9月6日前,向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发起认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以下纸质资料:

(一)申报单位申请材料。内容包括单位简要情况、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工作成绩和亮点、创业实体经营及退出等情况(2000字以内)。

(二)基地建设单位及运营单位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许可证书;

(三)《长沙市2024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实体名册》。

(五)《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考评细则》对应考评指标的佐证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申报材料应有封面、目录和页码,按照顺序排版打印,用A4纸张左侧装订。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请

2024年8月22日-9月6日期间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单位,可自主向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发起复评和认定申请,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复评单位在9月6日之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长沙岳麓区区政府7栋414室,并在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完成线上数据的填报(包括孵化基地实体数量、在孵实体吸纳就业人数、提供服务次数等)。2024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新申请单位提交申报纸质材料后,还须向申请省平台登录账号,并于2024年9月15日前,在省平台中提交2024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完善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材料审核

2024年9月6日-9月15日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辖区内孵化基地申报纸质材料进行线下初审,核对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根据《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 关于做好2024年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登录湖南省人社业务一体化经办系统,针对基地在孵化基地实体数量、在孵实体吸纳就业人数、提供服务次数进行线上审核。

(三)实地勘察

根据线上线下审核整理出的基地情况汇总表,对基地进行实地走访,通过前期规划,制定科学的勘察路线,进行现场勘察。主要对基地运营情况、实际面积、入驻企业、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原件核实、拍照留痕,并现场填写《湘江新区2024年度市级孵化基地申报考察表》(附件4)。

(四)确认推荐

根据申报审核、考察情况,确定拟推荐2024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复评及申报名单,提请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小组研究。

(五)上网公示

对拟推荐的孵化基地,在湘江新区就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 由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推荐。

联系人:秦敏  联系电话:0731-88999074

地址: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点(岳麓区政府)7栋414室


附件:

1、长沙市2023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

2、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实体名册

3、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考评细则

4、湘江新区2023年度市级孵化基地申报考察表

点击下载附件.docx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