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党总支各支部流动党员:
为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引导和督促流动党员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组[2016]58号),以及市委组织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流动党员2017年度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党费缴纳标准
根据中组发〔2008〕3号、湘组〔2016〕58号及市有关文件规定,对党费收缴基数和标准明确如下。
1、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缴纳党费的标准,已在流入地就业的,参照“有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的党员”的标准缴纳党费(具体缴纳比例见附件)。
2、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向流入地党组织缴纳党费。
3、无法在流入地党组织缴纳党费的,应向本中心提供本人月工资标准,在本中心缴纳党费。
二、流动党员缴纳党费有关要求
1、流动党员应当充分认识缴纳党费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做到自觉、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
2、流动党员缴纳党费可以现场缴纳党费,或采取网上转账或支付宝的形式缴纳党费。
3、党员缴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缴纳,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缴纳一次党费或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银行及支付宝账户信息
1、支付宝转帐
账户名:cshntt@163.com
收款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银行转帐
开户行:工行金鹏支行科技城分理处
账 号:1901 0031 0920 0011 597
户 名: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备注:党费缴纳转账附言为“姓名+出生年月+党费”
(二)联系方式
流动党员QQ群号:
第一支部:59565365 第二支部:52802595 第三支部:52935254
第四支部:60167764 第五支部:531783421 第六支部:531832366
第七支部:531844473 第八支部:531861816 第九支部:531873423
第十支部:531883930
联系人:彭露 联系电话:0731-88995120
QQ邮箱:772919355@qq.com. 邮编:410205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A4栋
中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