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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长沙高新区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优秀年轻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3 09:00:00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长沙高新区党工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范围

面向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在长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拔4名30周岁以下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编制使用计划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具体职位由长沙高新区党工委根据人选情况和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公务员(含参公)身份;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及以上,或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1年及以上且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以上职级。②具有事业编制干部身份;现任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及以上岗位。

2.中共党员,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

6.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回避的规定。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②未获得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的;

③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未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的;

④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⑤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⑥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⑦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⑨有其他规定不能选拔任用的。

以上所有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1日。

三、选拔程序

相关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长沙市委组织部先锋潮网站、长沙人才网、长沙高新区门户网和长沙高新人才网等平台发布公告。有关选拔工作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高新区门户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考务费。

2.报名网站:长沙高新区门户网(http://www.cshtz.gov.cn/),登陆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23日下午17:00。

4.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工作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10:00—23日下午18:00。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选拔职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选拔工作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报考人员中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选拔计划数的比例,达到10: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按照比例核减计划数。

7.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查。

(三)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2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选拔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笔试

1.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和成绩查询见长沙高新区门户网通知。

2.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并按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或未按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考试范围为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重点考查人选的思维层次、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考生,将列入长沙高新区失信名单,5年内不能参加长沙高新区组织的考试。

(五)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选拔计划数7: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次有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高新区门户网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公务员(含参公)录用表、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表、聘用合同等材料及有关任职文件的复印件,由干部人事档案所在组织人事部门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名次有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高新区门户网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测试参选对象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素质,由评委对人选的表现情况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分。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与选拔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提出考察人选。名次有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见高新区门户网通知。

2.考察。采取民主推荐、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同步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及有关信息,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八)党工委会讨论决定

召开党工委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为确保选拔质量,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核减计划。

(九)公示与任用

按照党工委会讨论结果,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公选办的全程指导下进行,由区党工委组织实施,区纪工委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政策咨询电话:(0731)89755295、88995165、88995085

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31)88995040

监督电话:(0731)88995264


附件:

附件1 长沙高新区公开选拔报名登记表0812.doc

附件2 长沙高新区公开选拔疫情防控方案0812.doc

附件3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0812.doc

 

中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