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高新区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若干意见》(长高新管发〔2019〕56号)文件精神,长沙高新区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许可,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高新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核算、独立纳税资格且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专业从事人才招聘、高级人才寻访、派遣外包、教育培训、管理咨询、人才素质测评等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 申报时间
2020年7月9日至8月31日。
三、 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须按要求填写《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贴)申请表》,所有奖补项目(人力资源工作先进个人除外)申请均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行业资质许可复印件及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具体奖补项目申请须再提交相应资料:
(一)入驻奖励须提交资格证明及纳税凭证。
(二)租房补贴须提交租房合同、房租付款发票、公司纳税凭证、单位社保证明、实地办公人员(不含劳务派遣、外包人员)名单。
(三)购房补贴须提交购房合同、费用发票及公司纳税凭证(已享受租房补贴的,需额外提供享受租房补贴的证明材料)。
(四)装修补贴须提交租房合同、装修合同、费用发票及公司纳税凭证。
(五)产业扶持须提交纳税凭证。
(六)中介奖励须提交《长沙高新区中介奖励备案登记表》、被引进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引才奖励须提交《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员花名册》、引才协议(机构与企业签订的人才引进服务协议)、服务费发票复印件、相关财务凭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引才过程佐证材料。
(八)人力资源工作先进个人不须提交以上资料,仅须提交《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九) 重大活动举办单位必须在活动举办前30日内填写《长沙高新区举办人力资源服务相关国际或国家级活动备案表》,交长沙高新区人才办登记备案,具体奖励参照相应政策执行。
(十)如同时申请多项补助,申报资料重复部分只需提供一份,其余资料分类整理。
四、 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长沙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发布申报通知后,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二)资格审查。人才办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实地考察名单,资料不真实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通过。
(三)实地考察。人才办组织相关人员到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四)审定公示。人才办汇总考察情况,梳理考察结果后,按程序报管委会主任会议或党工委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有异议的,将由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后不存在异议的,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相应账户。
五、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需填写《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贴)申报表》及具体申报事项对应表格,连同相应的证明材料胶装成册,并整理目录清单。所有复印件需申报单位签署“已核,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字样,审核人落款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将《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贴)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以PDF格式和《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EXCEL格式刻成光盘,并在盘上标注公司名称及申报人联系方式。所提交的光盘电子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在内容和逻辑应完全一致。
(三)报送材料时,需提供纸质《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贴)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1份、电子申报材料(光盘)1份。
(四)评审结束后,所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A4栋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4
谭 芳,0731-89755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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