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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推动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13:31:2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处置机制,根据省人社厅等部门下发的《湖南省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 2023 年〉》的要求,鼓励和支持各类型企业配备专业劳动关系协调人员,力争 3 年内辖区大多数大中型企业至少配备 1 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基层配备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基本覆盖辖区小微企业。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情况作为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重要考虑方面。按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将对全区企业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推动劳动关系 协调员队伍建设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1、报名时间:2021428 日至 2021510 日;

2、培训时间:20215 月开始,分多期进行,每周安1-2 天学习,共脱产学习 6 天。具体学习计划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长沙高新区辖区内企业负责劳动关系协调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目的

掌握调研对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以及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相关人员(法律服务等)情况,摸底辖区内企 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

根据各企业和个人需要组织培训,全面提升我区劳动关系协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培养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促进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将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由各企业将取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含人力资源类其他职业资格证书)、高等学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的人员情况,以及企业法律服务相关人员和需要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的人员情况,填写好相关表格(见附表及参训人员的劳动合同书及身份证(正 反面)扫描件,农村户口需提供本人户口页的扫描件(或照片),在 2021510 日前报送至 189314232@qq.com 邮箱进行报备。

五、有关要求

(一)培训费用。企业和参训学员均不需承担相关培训 费用,直接纳入企业职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个人不再申请培训补贴;

(二)学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人社 部门认可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证书;

(三)为加强管理,所有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的人 员报名前请确保全程参与学习,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和请假,遵守课堂纪律。各企业要充分支持并选派一名相关工作 专员来参加培训。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

区组织人事(人社局法制监察处(咨询电话:88995407 联系人:陈赵鹏)

区组织人事局(人社局)招聘就业培训处(咨询电话:88903128 联系人:周晓宇)

报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111332926

        李老师     联系电话:15111439386

更多信息咨询请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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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组人事局(人社局)

20214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