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人才政策-高层次人才服务

职称办理服务指南及湖南职称评审“双十条”

发布时间:2022-07-01 10:45:49

初级职称(大专毕业3年、本科毕业1年)

申请条件:在长沙高新区工作或人事档案在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托管

申请资料:

1.《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2份,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及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明,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一张两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工作单位)。

时间:全年受理资料,每季度末审批,即1至3月份收的材料,4月在高新人才网上公示后领证,其他月份依此类推。

受理和领证地点:高新区管委会大楼B座3楼人才服务窗口

服务电话:0731-88995125,88995205,88995235

 

中级职称认定(硕士毕业3年、博士毕业当年)

申请条件:首次申报职称且在长沙高新区工作或人事档案在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托管

申请资料:

1.《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2份,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明,可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一张两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工作单位)。

时间:每年6-7月份受理,通知发在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人才工作栏目

受理和领证地点:长沙高新区尖山印象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服务电话:0731-88995125

 

中高级职称评审(初级满4年,中级满5年)

1.申请条件:在长沙高新区工作或档案在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托管

2.受理时间:每年8-10月份,具体时间不确定,会根据省市要求发通知在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人才工作栏目

3.受理和领证地点:高新区尖山印象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4.服务电话:0731-88995125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1941号